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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衡阳师范学院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来源:衡阳师范学院 2011-1-24 17:21:47 【字体:小 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及国家体育总局联合颁发的《 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层次及办学类型

衡阳师范学院是湖南省属普通全日制公办本科高等师范院校。

二、专业名称、培养目标 

(一)专业名称:运动训练  

(二)培养目标:培养具有竞技运动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现代科学训练理论和方法,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和职业道德以及开拓进取的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能胜任专业或职业运动队、各级业余体校、各类学校的教学训练以及体育行政部门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专门人才。

三、学制、学历和学位证书

标准学制:四年;合格毕业生由衡阳师范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由衡阳师范学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教育学学士学位证书。 

    四、招生计划、范围和项目

(一)招生计划:80名(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的规定,确定最终计划数)。

(二)招生范围:面向全国招生。

(三)招生项目:田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女子3000米、5000米、10000米、男子110米跨栏、女子100米跨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标枪、铁饼、铅球)、篮球、排球、足球(含守门员)、乒乓球、羽毛球、网球、跆拳道、游泳等9个大项;一级以上(含一级)运动员的招生项目必须在国家体育总局文件(教学司[2010]32号)规定的范围之内,并根据学校专业教学实际确定招生项目。

五、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者具备报名资格: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三)具有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证书;

(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22 周岁。具备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者,年龄可放宽到 35 周岁。

(五)身体健康,不能患有影响正常专业学习的疾病或肢体残疾,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六、报名办法及要求

(一)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含免试)必须首先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2011年高考报名,取得考生号。参加运动训练专业考试的考生,可同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如被招生院校运动训练专业录取,则不再参加其他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

(二)网上报名:凡有意报考我院运动训练专业的考生于 2011年1月17日 — 2011年3 月11日登陆我院招生信息网( http://zsb.hynu.cn )进行网上报名。

(三)现场确认:网上报名后,考生需要来校现场确认。考生在《衡阳师范学院运动训练专业招生报名表》(报名表由我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根据考生在网上所填写的内容打印)上签字确认,并按规定交纳报名费和考试费。考生本人需要现场数码照相,未到现场确认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不允许委托他人确认。

1、确认时间:2011年3月14日 — 2011年3月31日(公休日除外)。

2、确认地点:衡阳师范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东校区学术交流中心 310 室)。

3、现场确认应交验如下材料:

(1)学历证件:应届毕业生交所在学校出具学籍证明原件(须盖所在学校公章),往届生交验毕业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必须填写《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学习履历表》,表格请在我院招生网页上下载。

(2)等级证书:二级(含)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验原件,交原件)。

(3)近两年运动比赛成绩证书或秩序册(验原件,交原件)。

(4)身份证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如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则交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注明身份证号并附有照片)或户口册原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5)体检表: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表原件。

(6)资格审查:考生必须填写《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资格审查表》,并按表中要求到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签字并盖章。表格请在我院招生网页上下载。

(四)资格复查:学院纪委、监察处根据报名条件对报名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复查,合格者由招生办发放准考证。

(五)相关要求

1、报名表上的考生姓名必须与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户口册上的姓名一致。

2、报考专项只能填写一个项目(如100米、跳远等,不得仅填写田径专项)。

3、考生报考的专项应以运动技术等级证书项目为准,不得改动。

七、考试及要求 

1、报到时间与地点:2011年5月2日—5月3日到衡阳师范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东校区学术交流中心310室)报到,领取专业、文化考试准考证,了解考试具体时间与地点。

2、体育专项考试时间:2011年5月4日---5月5日。

3、文化考试科目与时间:

时    间
 上午(9:00---10:30)
 下午(14:00---15:30)
 
5月7日(周六)
 语  文
 数  学
 
5月8日(周日)
 政  治
 英  语
 

4、专项及文化考试地点:衡阳师范学院东校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5、考生参加考试要求:必须携带《2011年衡阳师范学院运动训练专业招生考试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八、录取规则及有关要求

(一)由我院根据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确定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办及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备案后执行。对文化成绩上线、思想品德合格、体检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30%)及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进行综合评价,分专项择优录取。对达到我院要求、具有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资格的考生优先录取。

(二)加分政策:具备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原始分基础上增加 30 分;具备运动健将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原始分基础上增加 50 分。 

(三)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

 1.免试入学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办理正式招收手续、工资关系在体育系统运动队且工资实行运动员基础津贴和成绩津贴(不包括职业运动员);

(4)运动成绩优异,曾获全国体育比赛前3名、亚洲体育比赛前6名、世界体育比赛前8名和获得球类集体项目运动健将、田径项目运动健将、武术项目武英级和其他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2.报名材料:

(1)《2011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

(2)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同等学力证明原件(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出具证明原件、往届毕业生验原件、交复印件);

(3)获奖证书原件及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出具的运动成绩证明原件(获奖证书与成绩证明中所填写的赛事须一致);

(4)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及达级时参加比赛的秩序册和成绩册原件;

(5)身份证原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6)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表原件。

除《审批表》外,其余申报材料须准备一份复印件(复印纸规格A4)。

3.报名时间地点:2011年3月1日—3月10日持以上所有申报材料(《审批表》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其余材料复印件一份)到衡阳师范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办理免试入学报名手续。

(四)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复查。凡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学院取消其入学资格。运动训练专业录取的学生,一律不转专业或转学。

九、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严格按湖南省物价局文件执行。 

十、联系方式

(一)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酃湖衡花路16号 衡阳师范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邮政编码:421000 )。

(二)联系电话:0734-8486615,0734-8486651(传真)。

(三)学校网址:http://www.hynu.cn

(四)招生信息网:http://zsb.hyn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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